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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搬家行业监管缺位怎样弥补?

来源:上海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3-07-27          查看次数:

由于缺乏行业服务标准和监管缺位,不少消费者在搬家时经常遭遇困扰。坐地起价、损毁不赔、态度蛮横,投诉无门。鱼龙混杂的搬家市场让不少消费者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。

通过网上查询,市民王先生与一家搬家公司电话约好搬家事宜,随后搬家公司来了10名工人搬家。搬到新住处后,王先生发现酒柜等遭到损坏要求赔偿,搬家公司的工人却提高嗓门:“还赔你钱,先给我们小费。 ”工人要求每人给150元的小费,不给就赖着不走。王先生这才意识到遭遇了“黑搬家公司”,无奈之下,只好在协商后多交了500多元。

业内人士介绍,目前搬家市场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准入门槛低。 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的 《道路运输条例》,将搬家运输划入普通货运,大量普通货运公司开始涉足搬家行业。而“搬家公司”的界定并不明显,一些物流、运输公司,都有可能在做搬家业务。实际上,充斥在网上的各类搬家公司很多并非 “公司”,而是个体工商户。由于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限制,达不到公司注册标准的不能以“有限公司”等名称出现,但个体工商户可以用“服务部”的名称注册。

除了市场准入门槛低外,行业标准的缺失也不容忽视。搬家工人的基本技能要求、书面合同的格式化文本、搬运物品的安全保护、车辆行驶的路线设计等服务标准和安全标准,目前均为空白。

与王先生相比,市民黄先生的遭遇更加离谱。搬家前,他和搬家公司约好,搬运钢琴走楼梯收费600元,从天台往下吊运收费1200元。第二天,搬家公司的工人看了现场,说吊运不安全,要求走楼梯。结果,刚将钢琴从黄先生家所在的5楼搬到4楼,工人就放下要求加价,张口4000元。黄先生不同意,带队的工人说,不搬也可以,需交80%的搬运费。黄先生骑虎难下。

当地消委会投诉咨询部工作人员介绍,像王先生、黄先生这样的投诉案例他们已经接到过10多起。 “大部分搬家的消费者都希望能顺利地搬到新居,顺风顺水避免麻烦。 ”一些搬家公司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坐地起价,甚至耍赖坑钱。

据了解,消费者投诉的“黑搬家公司”多冒充知名的搬家公司,其名称与知名搬家公司相比多两个字或少两个字,消费者不经辨认很容易上当。这些搬家“李鬼”通过虚假网站、散发传单、楼道内贴小广告等多种方式吸引客源,然后临时雇佣闲散车辆和工人“组建队伍”,搞的都是“一锤子买卖”。消费者一旦选择了这样的公司,发生纠纷时很难维权,甚至连搬家公司的办公场所都找不到。

在执业过程中,律师简晓满经常接到消费者的咨询电话,询问起诉搬家公司的相关细节。但问完之后,很多人选择了放弃。 “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无合同,二是取证难,而且成本高。 ”

简晓满律师介绍,消费者在搬家时,一般是与搬家公司在电话里口头约定价格,极少有白纸黑字的书面合同,造成遇到不合理收费纠纷时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。即使消费者保留了电话录音,搬家公司也可以说接电话的不是公司工作人员,由于消费者起诉的主体是公司,这就会遇到诉讼主体是否适合的问题;其二,消费者一般是在搬家后发现物品损毁或遗失,由于没有当面和搬家公司工人进行双方确认,消费者在举证时很难出示物品毁损或遗失的相关证据;其三,打官司需要付出诉讼费、律师费和时间成本等,而搬家纠纷所涉及的金额一般不大。权衡利弊,消费者很少会选择把官司打到底。

法律界人士认为,规范搬家市场离不开搬家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,但目前鲜有类似搬家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。由于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业协会的协调推动,行业自律自然无从说起。 “虽然工商、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可以管辖搬家行业的部分环节,消协也能起到接收投诉和协调处理的作用,但这显然不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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